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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大学之前,就听人说过,大学四年,有几件事是必须要经历的,不然,就等于虚度了大好的年华。
可眼毕业在即,迟到旷课早已成家常便饭了,考试带小抄,一年虽然只有两次,但谁叫一学期考试就一回呢?
至于补考和重修,很早以前就尝试过了一次。
如果不是因为这两件事情的后果不仅要付出时间和精力,更重要的是还要掏出一笔不少的费用,直接影响到我将近一个月的温饱问题,我还真想去争取一下第二次机会。
可还有最重要的一件事,眼瞅着是无法实现了。
那就是谈恋爱。
三年多的时光,我把精力都用在了游上,我把时间都花在了吧里,连同我那少的可怜的生活费。
我平时不爱言笑,性格偏内向,但很多人都说我具备领导气质。
这是有事实为根据的。
初中二年级之前,我是个特别爱说笑的孩子,尤其是在上自习课的时候。
每次上自习课,一旦发现教室里太安静了,我就想制造出点声音来,我觉得,一个六十多人共同使用的公共场所,静的几乎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见,实在有点不正常,也实在有点太恐怖。
于是我就先从同桌下手,慢慢再向前后桌转移,最后,发动身边的人去带动周围的人,很快,整个教室里就热闹了起来。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革命前辈的话,在我这里再次得到证实。
等这燎原之火越烧越旺的时候,我接下来的工作就容易多了,像所有电影电视里演的那样,有偷的,有抢的,有拖着尸体四处跑的,但这一切最终的保障还要依靠那个放风的。
我一边欣赏着自己掀起的聊天狂潮,一边坐在桌子上,每几秒钟就把脑袋转向窗外,时刻观察着外边的动向,每当学校领导或者老师的影子进入到安全范围之内,我只要把手一挥,整个教室的所有人如同到钟馗的小鬼,瞬间就钻入坟墓,屋内安静的又如同坟场一样。
我对自己的未来设想过很多,但这众多的理想中,我知道有一个是和我无缘的,那就是指挥千军万马,驰骋沙场。
可在这个小小的教室里,我足足的过了一把指挥的瘾。
由于我的小心谨慎,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躲过了校领导和老师的侦查。如果不是因为班主任老师的一个偶然决定,我这始作俑者的位置也不会曝光这么快。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教室里的灯光,投入到远方的夜幕中,如同石沉大海一样,瞬间就被吞噬掉了。
今夜的晚自习,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混乱,没有我的领导,同学们都自发性的继承着以往优良的不守课堂纪律的光荣传统。
可我心里总有种不安的感觉。
我左手托着腮,眼睛盯着窗外,不一会,一个幽灵般的身影从黑暗之中慢慢飘了过来。
班主任。
他进了教室,所有人立刻安静了下来。这一刻,我深深体会到,他的确比我更压场!
“今天晚上,我们要进行一个投票。”他脸上不带任何表情的说道。
“最近一段时间,咱们班的纪律相当不好,无论是课堂还是自习课,都有人扰乱纪律。可我也没抓住他,所以我想通过同学们的力量,来把这几个影响我们学习的学生找出来。”
所有人都静悄悄的,相互之间你我,我你,不过大部分人的眼光都在两个人身上转悠,一个是坐在最前排靠近门口的刘光,另一个就是本人了。
如果说我是拉帮结派,发动群众,集体作案的话,那刘光就属于典型的独行大盗了。
如果说我是专门夜间行走,胆小机敏,只会偷偷摸摸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的三流小偷的话,那刘光绝对是那种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光天化日之下也敢横行霸道的地痞流氓了。
不止是自习课他不需要我带动,就是在连我都要收敛的课堂上,他也敢向左边做鬼脸,往右边丢纸条,前脚踢凳子,后蹄踹桌子,这点我是自愧远远不如。
投票很快就开始了,要投五个人。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有悲也有喜。
悲的是,我榜上有名,位居第二,全班六十二个人,我得了六十票。至于那刘光,自然是实至名归,稳居第一,得了六十一票。
喜的是,我的同桌,在我的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差点以身相许的诱惑下,他终于没有投我的票。
从那一天起,在我家里,伴随我终身的一个新称呼就出现了:狼牙山五壮士!
这是我爸给起的,我一再提醒他这个称呼用在我身上,实在有辱先烈,他们知道会不高兴的。
可我爸的几句话让我实在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反驳他,他说:“一个可以为了国家和人民,连生命都能放弃的人,还会在意自己死后的称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