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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在酒吧打工的日子就过去了半个月。
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这里的日常,也开始熟悉他们每个人,融入了酒吧的氛围。说起来,这里和我原本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几个乍看来也与我日常接触的普通人类没有太大区别。
在我想象中的妖怪的世界,应该是更古怪、更诡异、更神秘的吧?但是每天看着胡丽卿打着呵欠懒洋洋的样子,总觉得一点都没有妖怪的气质。
元宵节那天,又下了一场雪。听说元宵节下雪是吉兆,意味着今年收成会很好,风调雨顺。清早下了班,打扫完酒吧,我决定先不睡,先去逛一下早市。
毕竟是正月十五了,我感觉丽卿似乎对这些节俗十分重视,所以今天一定是要吃汤圆的。手工汤圆我也会包,比超市里速冻的好吃,所以我决定先去买好红豆和糯米粉。
说起来,煮红豆馅算得上是个耐心活和力气活,应该尽早准备好。
“世宁要去哪儿?”立春把酒吧的门锁好,挂上“Close”的小木牌,一边问我。
大概是看到我穿起了羽绒服。
“想去赶一下早市。”
“我也一起去吧。”立春简单地整理了一下头发,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厚呢长款大衣穿上,“今天有必须买的东西呢!”
我很乐意与立春一起出行,因为他是所有“人”中性格最温柔的一个,而且极有耐心,几乎有问必答。每次我出了什么岔子,他也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维护和解释。
所有人都给他几分面子,不要说客人,就算是丽卿也不例外。我觉得这除了他“为人”好之外,长得美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像现在,他穿的只是一件普通的素色长大衣,戴一顶风帽,可看上去就显得如此卓尔不俗,就算混进人海也根本不可能被淹没。
没有人能拒绝立春的要求,没有人能抵挡立春的回眸一笑。有人说,美,也是看不见的竞争力嘛!
我们一人打着一把伞,在纷飞的大雪中缓缓地走着。没有风,天气并不冷。时间还很早,天是黑的,路灯把路面素白锦被般铺开的雪缎映得发着光,街上根本没有行人。
但是我们知道,有许多人在更早的时间就起床劳作,为一天的生计开始奔波了。因为每次都是这样,路上静悄悄的,可是一到早市,就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这里已经如此热闹,人们就好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凭空出现在这里。
早市上什么都有卖,只有想不到,没有找不到。
今天早市上现成的汤圆看上去也不错,但是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动手。做给陌生人吃的和做给自家人吃的东西总是不一样的,花在其中的时间和心意不一样,味道也会有所不同。时间是一个好东西,它可以带来无数奇妙的变化,包括花在食物上的时间。
“立春哥要买什么?”我很快就买好了糯米粉和红豆,一边打着包一边问他。
“买红绸和猪肉。”立春微微皱起了眉头。他是个绝对的素食主义者,估计是想到了猪肉,又开始不自觉地犯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