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当初赵某见李氏漂亮嘴上没说心里时常惦记着。甚至在私底下多次找徐某谈过想要花费大价钱希望徐某能够把妻子让给自己不过被徐某断然拒绝。
而后赵某假惺惺的道歉取得了徐某的原谅并且再次共同出去做生意。
在那次船上碰上水浪最大的时候赵某邀徐某观赏趁其不备将其推下水中。
那般汹涌的水浪精通水性的船夫在赵某付出全部身家百两贯钞求其救人的时候也不敢下水。
这般水势再精通水性也没用基本上下去就是十死无生。
而船上的乘客包括认识徐赵二人的商人也被赵某这等慷慨所感动。
毕竟一百贯钞可不是个小数目足够普通家庭数年的基本所需。
在官府断案的时候这些人证自然就比较倾向赵某。
而赵某之所以把事情交代得这般详细是他认为这件事都已经过去了五年。
现在李氏跟自己还有了两个孩子生活上也还算不错至少吃喝不愁。
就算是知道了当年的事情也不会去官府报案。
李氏听完后并没有大怒或者呵斥之类的也让赵某放下心来甚至当晚还亲热了一番。
然而在第二天赵某出门后。
李氏直接将两个孩子杀了。
然后带着孩子的尸首去官府自首并且状告赵某当年杀夫的案情。
当官府问她为何要杀子的时候李氏解释道:“这两个孩子是我丈夫仇人的后代她要替自己的丈夫报仇。”
这个案件顿时就引起了京师的轰动而办案的官员对于这件事也不知道如此处理毕竟大明律法中并没有相关的条款。
赵某自然是死刑没得跑李氏这边就很为难了。
尤其这件事还发生在京师城里受到的关注自然不同。
于是这个案子就在今天由官员呈报了上来。
朱英听到老爷子的询问后良久没有开口他心中知道该如何但这个判决却不能由他的口说出。
最后才叹息着说道:“爷爷这个案子孙儿并不懂得如何判定。”
杀人者偿命这是大明律法。
但现在的大明对于女子贞节这块也是高度的重视和提倡。
李氏虽然杀了人但是却很符合大明现在的国情。
现如今大明推行的思想是以儒家思想为主流。
儒家经典《礼记》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这就是“父母之仇不共戴天”的由来。
《礼记·檀弓》还记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孔子的意思就是说:如果身负父母的血海深仇誓不与仇人共处苍天之下。不要做官睡草垫枕盾牌等着报仇。
如果在公共场所遇见仇人也不用回家拿兵器了直接冲上去开干就是。
而现在李氏的为夫报仇显然也是符合儒家的主流思想。
这样类似的案例在唐朝武则天时期曾经出现过一次武则天的定夺先是赦免了当事人而后又因为其他官员的上奏说其触犯了王法便又将其赐死。
同样的难题放在了朱元璋的身上。
大明可没有后世劳改的概念也不存在坐牢的刑罚。
像是那种牢狱之灾坐牢数年甚至是数十年那并不叫刑罚而是叫作待审。
也就是目前这个案子暂时不好判当事人就在牢里等着吧。
至于等多久这就看案子的案情什么时候清晰了真相大白了再来决定是判怎样的刑罚。
古代刑律对于蹲牢房的时间并没有一个严格的规定有些得罪人的倒霉蛋可能就会在牢里蹲一辈子而他们坐牢的理由其实就是待审不审不判就永远是待审状态。
对于李氏这样的妇人判案确实很棘手。
符合她的刑罚要么就是无罪释放要么就是流放或赐死。
各中的重点就在于情和法之间的分寸把握。
李氏杀子是因为对丈夫的深爱已经凌驾到了母爱之上。
这样坚贞的情感显然引起了朱元璋的共鸣当初的大妹子为了他何尝不是连自身都不顾了。
在听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朱元璋就不由想起了曾经那个最关键的时候。
是朱元璋在加入起义军后遇到的生死危机。
那是朱元璋受到猜忌被关押连吃食都是问题的时候是马皇后忍受饥饿节食给朱元璋吃得以存活。
而后更是为了一口吃的去厨房帮忙趁人不备她将一张刚刚出锅的烙饼贴在胸口用衣襟掩饰起来并带给了朱元璋。
当她从胸前取下这块烙饼的时候已经是被烫出了一个焦疤。
彼时李氏的情感虽有些扭曲但对丈夫的这种爱得到了朱元璋认同。
最后朱元璋赦免了李氏的罪过。
早朝过后华盖殿中。
朱元璋对朱英问道:“大孙是否认为刚才的案子咱的定夺有些使得大明律法的威严受到了侵犯。”
在这个问题上朱英确实不知道该是如何回答。
朱元璋显然也没有追根问底的意思而是说道。
“前唐时期武则天碰到这样的案子于官员劝说下最后还是将其赐死而今日早朝咱将其无罪释放却无官员上奏。”
“大孙莫非以为朝中的大臣们是不知道前唐时期武则天定案的典故吗。”
“不恰恰相反朝中的大臣们至少有过半都读过然而在今日却无人提起这个事情。”
“大孙你可知道是为什么嘛?”
朱英轻轻摇头。
朱元璋缓缓说道:“因为咱是皇帝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大明的律法是咱定下的是为了体现咱的意志。”
“大臣们知道这个典故却不敢提是因为他们知道咱也读过这个典故。却还是将其赦免了。”
“咱赦免了李氏看似大明的律法受到了侵犯然而终其缘故终究是咱的定夺。”
“能够赦免李氏者也唯有咱除了咱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个权力。”
“大孙可是明白了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