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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绞肉机(三)
四更,天还没有亮,董俷就醒了。
赤着上身,披着一件袍子走到院落里,呼吸清晨第一口气新鲜的空气,开始练习五禽戏。动作非常的缓慢,却又如行云流水般的流畅。极端的视觉差异,很容易产生出错觉。如果有人在旁边观看,就会发现董俷的皮肤忽而凹进体内,忽而凸出体外,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身体中走动一样,带动着全身的气血加速运转。
嘎嘣,嘎嘣……
骨节极有韵律的轻响不断,汗水从毛孔下渗透出来,密密麻麻的挂了董俷一身。
而董俷似乎没有感觉,依然慢慢的循环做着五禽戏那简单的动作。
那些汗珠里面,带着淡淡的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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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董俷长出一口气,收势站好。
天已经亮了,他对着朝阳深吸浅呼,把呼吸调整到了最佳的一个频率,精神顿时大好。
这五禽戏果然不愧是流传千古的养生之术。
董俷有时候就在想,这么高明的养生术,为什么却渐渐的失传了呢?
未来的国人,喜欢跆拳道那种娘们似的东西,却偏偏忘记了,武术是起源于中国。
对了,不晓得华佗有没有研究出五禽戏。
如果这一次能活着回去,倒要让人去寻找一下华佗的踪迹。当然,董俷也知道这个人比张机还难找。好歹张机以前是长沙太守,现在虽然辞官不做了,但也是有踪迹可寻。但华佗就不一样,游医四方,如神龙见首不见尾,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找。
两个巨魔士出现在门口。
一个人手里端着一个陶盆,里面盛着清水,手臂上搭着一条毛巾。另一个人则拿着一件锦袍,看到董俷已经停止练功,就走了过来,“公子,先洗一把脸吧。”
这是仅存下来的两个巨魔士,当年追随董俷驰骋西北活下来的三十个人,如今只剩下这两个人了。都是羌人,曾经是北宫伯的护卫,一个叫做龙骑十二,一个叫狂狼。
董俷看见他们,心里突然感到很难受。
那些随着他从西北走出来的人啊,还没有来得及跟着他享福,就死在了战场上。
接过面巾,董俷擦去了脸上的汗水。
龙骑十二轻声说:“主公,都已经处理好了。那些马镫都收回来了,马掌受不回来,但是秦太守交给了我们,也都已经妥善的处理了。我们现在还有不到三十匹马。”
董俷没有问龙骑十二是怎么处理的,把面巾扔进陶盆里,从狂狼的手中接过了锦袍披上。
“头发都留了吧,别弄混了。”
“主公放心,也都弄好了,都在黄先生那里保留着。”
长出了一口气,董俷幽幽的说:“每死一个兄弟,我这心里……当初从东郡随我征战的人,就剩下你们两个了。十二,清点一下马匹,从蛮人里面挑出一些骑术尚可的人来,你们负责教导他们凿穿战术。不需要很精通,只要稍微明白了就行。”
“是,我们过一会儿就去安排。”
“另外,挑选出来之后,给我好好训练他们。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许出战。如果有人敢违抗命令,就直接告诉三爷。恩,这件事我会和他说明,不听话的人就杀了,安排听话的人进去。你们这些人,是我手里最后的一点力量,我要有大用。”
“喏!”
“秦太守都起来了吗?”
龙骑十二摇摇头,“秦大人他们一夜都没有睡,在大厅里商议事情。后来庞先生也过去了,反正我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似乎争论的很厉害。刚才黄将军也过来了,本来想来看看您,可是秦大人让他过去,说是什么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商量。”
董俷一怔,连黄忠都被叫去商议事情了吗?
为什么没有人找我?
不过再一想,请庞德公,因为人家是荆襄名士,和水镜先生有深厚交情的人。秦颉也好,蒯良也罢,都是士大夫出身,对庞德公自然会非常的尊敬。至于黄忠嘛,那是秦颉的部下,召唤过去也很正常。至于董俷,也不过是一个良家子太守的儿子。
秦颉等人未必会把他放在眼里。
想开了,也就无所谓了。
“没有叫老黄过去吧……”
“黄先生没有去,一个人在房间里忙碌到下半夜,这会儿还在休息呢。”
“那就好,让他接着睡吧。跟着我,他也的确是很受罪……十二,你们会不会觉得跟着我太委屈了呢?冲锋陷阵成了家常便饭,可是却不能为你们谋一个好出身。”
狂狼大惊失色,“主公,您这是甚话?我等跟着主公,可不是为了甚好出身。狂狼跟着主公很痛快,能痛快的杀人,痛快的喝酒,痛快的吃肉,比在破羌还要舒服。”
董俷哈哈的笑了,“老狼,你放心,将来我一定会给你谋一个更痛快的出身。”
“那就先谢过主公了。”
董俷换上了衣服,没有穿那套盔甲,虽然已经被人洗净了上面的血污。盔甲旁边,放着十二杆投枪,是龙骑十二从战场上收集回来,还没有来得及进行清理。
擂鼓瓮金锤放在屋子的角落里,也没有清洗。
董俷从榻上抓起斩马剑,身上套了一件将做营特地为他打造出来的筩袖铠。和其他筩袖铠的制作方法不一样,用两层鞣制的牛皮做衬垫,外面金属环经过细密的处理,穿在身上很方便,不会影响到董俷的行动。这件筩袖铠,出自于蒲元设计。
这也是最原始形态的锁子甲,不过并不是很沉重。
当然,防御力相对就弱了一些。
外面套上锦袍,扎上了束带,然后把头发束了一个简单的髻,大步走出了房间。
其实,听不耐烦这么长的头发。
只不过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可随便割弃。董俷入乡随俗,但十几年下来还是不习惯。
走出秦颉为他安排的院落,董俷径直朝后院的厢房走去。
秦颉因为是刚上任,家眷还没有过来。所以后院就暂时让董俷等人居住,也算是一种礼貌。才走了没多远,就看见庞统从演武场方向跑来,两个家人紧紧跟在后面。
“大阿丑,大阿丑!”
距离还有很远,庞统就叫喊起来。
这是个粘人的小鼻涕虫,比诸葛亮还要粘人。
董俷只好停下了脚步,看着庞统跑过来,蹲下身子把他抱在怀中。
“小阿丑,怎么起来的这么早?气喘吁吁的,跑哪儿去了?来,和大阿丑说说。”
“去演武场了,看那些人练武呢。不过好没意思,我看了一会儿就不想看了。”
“恩,舞刀弄枪不是小阿丑所擅长,等将来小阿丑学会了本事,连大阿丑都不是你的对手。”
“大阿丑,你现在要去哪儿?”
董俷说:“去看我大哥他们,顺便看看那些伤者。”
“我和你一起去。”
两个家人看到庞统那缠人的样子,也很无奈的苦笑。不过,挺佩服董俷,至少能让他们这位精灵古怪的少爷老老实实,这本身就是一种本事。
董俷笑着答应下来,一手抱着庞统,朝着马真的住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