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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谋财害命

“这位小少爷,财不露白的道理,出来之前没人教过你?”

常乐苦笑:“我不是什么少爷,我是个贱民,卡塞尔城的贱民!”

“哈哈哈……”女人笑得前仰后合,“贱民都长得像猴子,你像吗?骗谁呢?”

常乐叹了口气,自己的长相的确与一般贱民有些不同,可是跟贵族区别更大!这女人先入为主,认定了自己是个贵族,带着价值连城的宝物……可空间道具真值得如此大动干戈?

那位金甲骑士也曾经当着他的面使用空间道具,那表情和动作都是很不经意的样子。

他心里想着,口中就问了出来:

“空间道具很珍贵吗??”

琳达冷笑:

“再装傻就没意思了,家里人给你的时候,不会不告诉你!不占用携带者负载力的储物空间,只有五阶空间魔法大师才能制作,最后一位空间大魔导已经死了上千年,流传至今的每一件都是稀世珍宝,哪怕只有一立方的容量,也能值几百万金币!你这件的容量是多大?”

我这件容量多大?常乐翻着眼睛想了想,几千米方圆的兽魂空间,高度应该也不少于百米,合计多少立方?这都已经算不清,更不必折算金币了。

而且兽魂空间不是仅仅用来储物的,是能在其中修炼生活,能容纳和支持战斗生物,是功能强大的前进基地!

常乐至此彻底明白了,自己胸口的小铃铛是多么可怕的绝世奇宝!

琳达看了一眼远处警惕搜索的三名“追随者”,又叹了口气:

“这么漂亮的小男孩,都没尝尝味道,太可惜了,但我怕你家族追究,也是没办法,只能灭口……要不,我把你绑起来,先玩一会再杀?”

常乐被这女人的狠毒变|态惊出一身鸡皮疙瘩,心中紧张盘算一阵,沉声问道:

“所谓空间装备,那个空间,人能进去吗?”

琳达失声笑道:

“活人怎么行?硬塞进去也变死人了。”

“哦……”常乐点了点头,“但是我这件,可以。”

话音未落,常乐整个人凭空消失,只剩一个铜铃铛“叮叮当当”坠落地面。

琳达原本将常乐抓得很紧,这时手中一空,面前没了常乐的踪影,吓得她尖叫一声。

下一瞬间,常乐就从兽魂空间返回,一脚狠狠踹在了她的后背上。

“爆踢”!

在战斗状态下,常乐是不能进出兽魂空间的,因为能量波动会干扰锚点坐标,然而琳达对眼前毫无斗气的少年疏于防备,抓紧他手腕只是防他逃走,根本没打算战斗。

结果常乐一进一出,不但脱离了琳达的掌控,还将位置换到她身后,爆炸般的灵魂能量聚于脚跟,发出了全力一踹!

琳达却是连斗气都没来得及运使充分,加上她身无甲胄,又不以防御力见长,这一下被实实在在地命中,骨骼折断的脆响伴着一声惨叫,她身体扑地滑出十几米,撞得杂草断枝四散飞扬,上半身钻入了灌木丛,只留两条腿在外面,就这样静静趴着不动了。

一踢得手,常乐并不停留,拾起铃铛和匕首就开始飞奔,毕竟那三个男人恐怕更厉害,而且琳达受重创势必令他们发疯。

三人果然发出愤怒呼喊,从不同方向扑来,然而没有一人去关心琳达的死活,眼光都盯着身怀“空间道具”的常乐不放。

“这小子隐藏实力!”

“别怕,强不到哪去!”

他们追得飞快,而常乐却有些跌跌撞撞,似乎与琳达争斗时受了伤。眼看追兵相距已不足二十米时,他大喊一声:

“别追了,东西给你们!”

话音未落,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球甩了出来,在阳光下闪烁绚烂光芒,沿着草地滚动不止。

三个男人如同三支离弦之箭,目标却从常乐转向了水晶球,从三个角度飞射而至。

3级修士抢先前扑滚翻,将水晶球抄入手中。

另外两个2级修士齐声大喊:

“别上当,可能是假的,先抓那小子!”

3级修士顿时醒悟,单手怀抱水晶球,另一手握剑向常乐狼狈奔逃的背影追去。然而他刚刚踏出一步,就感觉胸腹绞痛,两柄剑分别从他上腹和前胸穿出。

“你们……”3级修士只喊出这两个字,就瞪大双眼,俯身栽倒。

两名2级修士对视一眼,几乎同时开口:

“够阴!”

然后又都笑了起来:

“咱俩就别打了。”

话音未落,就是“当”地一声,两剑相交,火星四溅。

“妈的!”

这句骂词依然是异口同声。

两柄剑迅速缠斗在一起,其中那个大胡子双手持阔剑,挥舞之际风雷声大作,另一瘦高个单手拿细剑,出招悄无声息,却又毒辣如蛇。修士境界尚无职业之分,可这俩人已经有了明显的不同风格,一个是战士路数,一个是刺客模样。

“刺客”的剑术显然比“战士”更娴熟。

十几回合之后,瘦高个猛然跃步急进,细剑一点,继而飞速后退。

大胡子怒吼一声,手中阔剑挥舞得如同发疯,可是他胸口就像大坝决堤,鲜红血水喷射而出,被自己阔刃大剑击打得四处飞溅,隔了几秒终于轰然倒地。

瘦高个不再理睬自己的对手,径直向先前死去的3级修士走去。

来到尸体旁,瘦高个先环顾四周,看到附近没有异常动静,这才蹲下身体捡起水晶球,笑呵呵地仔细端详。

这不是一般水晶球,里面还有些荒村夜雪的奇妙风景,显然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但是正当他将斗气透入水晶球,以便探索其更多奥妙的时候,忽然看到水晶球里居然有常乐的影像!

怎么会有他?

不对!是倒影!

瘦高个猛然仰头,这才看到常乐从天而降,明晃晃的匕首已经近在眼前!

常乐根本就没打算逃跑,他已下定决心将这几人全部杀死,既然空间道具如此珍稀,就必须将他们灭口,否则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以后麻烦大了!

瘦高个毕竟富有战斗经验,千钧一发之际避开要害,不过肩膀仍然中刀,血光飞溅中他嚎叫一声侧翻跃起,然后挥剑直刺。

常乐当然不肯让他缓过这口气,第一刀得手,第二刀坚决衔身而至。

一柄细剑,一把匕首,两件利刃都不利于格挡防守,拼的是谁更快、更敏捷!

瘦高个或许不如“狡兔”常乐快,但他的剑更长,迎着常乐冲来的方向踏步疾刺,常乐若不后退,只会将自己主动串到剑上。

而常乐的动作快到自己都来不及思考,向前飞扑的势头根本收不住,惟有一往无前!

“噗”地一声响,细剑贴着常乐的脖颈擦过,而常乐的匕首则深深刺入瘦子的心口。

瘦子瞪大了双眼,不敢相信自己的准头为什么会偏,这招突刺从小练了几万遍,不可能再有一丝一毫的偏差,然则刚才出招时手腕一痛是怎么回事?

然后他才发现了真相,原来有一只灰色的铁背狼,不知从何而来,已经死死咬住他的手腕,尽管他有斗气护体,挥剑力量也非铁背狼所能阻止,可是手腕上挂着几十斤重的野兽,出招偏了几个厘米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死前的最后一瞬,这瘦高个居然露出些释然笑容。

获胜的常乐反而全身都在抖。

这是他有生以来首次亲手杀人!而对方原本是个陌生人,并无深仇大恨,甚至连对方姓名身份都一无所知。一时间各种忧虑、惶恐、亢奋与后怕,令常乐克制不住地抖个不停。

放出铁背狼,指令它咬住对方手腕,此举能否令敌人出招偏斜,当时的常乐并无把握,等于赌上了性命,也与死神擦肩而过。

不知喘了多久,他才渐渐平静下来,然后将忙着啃食尸体的铁背狼回收,再俯身拔出自己的匕首,收起冒充“空间道具”的水晶球,这才朝着篝火附近走去。

那个艳丽而毒辣的琳达还在灌木丛里趴着,如果没死,必须趁她尚未恢复元气时补上一刀,是她先强调了“杀人灭口”的重要性,常乐认为很有道理,所以得把这位“老师”灭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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