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你好老土啊,这么多年时尚圈都白混了。”
小九从外面进来,哒哒的高跟鞋足有十七八厘米的跟儿,手里也拿着一份报纸,她一向和我作对,她比不过程薇倒是自甘认命,毕竟程薇勾引男人的手段一般女人都是望尘莫及的,再加上她资本好,嘴皮子也尖刻,没人敢惹她,但小九瞧不起我,她长得的确比我漂亮,也比我会讨好男人,却始终越不过我的地位,我总被各方瞎了眼的神圣捧在手心当成宝贝疙瘩,尤其拍那个古装剧,我们二十七个嫩模就我和程薇入了导演的眼,她演了一个女三号,台词多的吓人,现实生活中出了戏还真迷倒了剧中的男一号,据说人家都要为她离婚了,而我我打了一回酱油,演了个精神病院里的院花,也算向这演艺界进军了一大步,好歹混个脸熟。
综上所述,小九总喜欢趁人不备挑起和我的暗战,再往我身上推,经纪人诸多考量更向着我,她就恨不得喝我的血。
她经过我的时候不屑一顾的撇了撇嘴,语气极尽轻佻嘲讽,“真是了不起啊,早知道故意装纯就能吸引邵先生注意我也上了,我还以为他喜欢火辣的呢,白攒钱隆、胸了,38d败给了34b,想想都丢人。”
没错,我是34b,这确嫩模里,我属于胸部资源最平坦最惨不忍睹的那个,至于我的脸蛋,虽然漂亮,却少了几分让人一眼就惊艳的美,比方蓝琦,如果说我单看是一朵百合,那配在蓝琦身边,我就成了小野菊。所以我也足够理解她们的震惊和不屑,连我自己都是如此。她是那种过目不忘的美人,盈盈柔弱的感觉也足够勾起男人的占有欲和征服欲,可能功成名就的男人都比较喜欢小鸟依人的女人吧,对,绍坤说过,仰视自己,有钱有势的男人喜欢得到仰视,而不是一个聪明到很多时候都能看透他的女诸葛。